基本資料
調查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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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111-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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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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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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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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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稅-落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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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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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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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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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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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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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11.09 起至116.11.08 止,按現行核定稅率91.58%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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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貨物/國家
涉案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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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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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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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特蘭水泥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分為10型,中國大陸出口至我國市場之水泥,須符合我國CNS標準,其添加物不得超過5%。本案以卜特蘭水泥第Ⅰ型、Ⅱ型 (Portland Cement TypeⅠ、Ⅱ) 及其熟料(Clinker)為涉案貨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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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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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Ⅰ型水泥適用於無特殊要求之一般建築、工程使用。第Ⅱ型適用於水庫工程、巨積混凝土、道路舖裝、地下構造物、港灣、碼頭、濱海、高樓之基礎及柱樑建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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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貨物
代表稅則
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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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29.90(其他卜特蘭水泥)及2523.10.90(其他水泥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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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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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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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損害調查進度
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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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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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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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04月22日~111年05月31日;延長至 民國111年06月10日 下載調查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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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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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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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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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08月15日~11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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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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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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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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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10月12日 下載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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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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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國內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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