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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反傾銷稅/平衡稅案件一覽表

基本資料
調查編號 19-90-01(96S1)
申請日期 民國096年01月
案件類別 反傾銷稅-落日調查
申請人 亞洲水泥、台灣水泥、幸福水泥、信大水泥及中國力霸等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名稱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請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第Ⅰ型、第Ⅱ型卜特蘭水泥暨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繼續課徵案
財政部
處理情形
停止課徵結案。
涉案貨物/國家
涉案貨物 卜特蘭水泥及熟料
貨物範圍
材質 卜特蘭水泥係以水硬性矽酸鈣類為主要成分之熟料研磨而得之水硬性水泥,通常並與一種或一種以上不同形態之硫酸鈣為添加物共同研磨。我國國家標準將水泥分為8型,本案以第Ⅰ、Ⅱ型水泥及熟料為涉案貨物範圍。此外,在水泥之製造過程中必先形成熟料,再混入4%的石膏,經過粉碎研磨等加工程序即可製成水泥。
規格 第Ⅰ型又稱普通水泥,係指不具其他任一型水泥之特性者,占台灣地區水泥銷售市場百分之九十以上,其抗硫酸鹽性較差、水合熱較高、早強度略低。第Ⅱ型又稱平熱水泥或中熱水泥,其特性為具備中度抗硫酸鹽侵蝕及中度水合熱特性;早期強度較第Ⅰ型為低,但90天以後之晚期強度較高;乾燥收縮較低,耐久性較佳。
用途 第Ⅰ型適用於無特殊要求之一般建築、工程使用,為一般性水泥。 第Ⅱ型適用於水庫工程、巨積混凝土、道路舖裝、地下構造物、港灣、碼頭、濱海、高樓之基礎及柱樑建築等。
涉案貨物
代表稅則
號別
2523.29.90.00(其他卜特蘭水泥)及2523.10.90.00(其他水泥熟料)。
涉案國家 菲律賓、韓國
產業損害調查進度
展開調查 民國096年08月13日
調查問卷 民國096年08月13日~096年09月26日   下載調查問卷
實地訪查
聽證報名 民國097年03月01日~097年03月13日   
聽證日期 民國097年03月14日   
完成調查 民國097年04月10日   下載調查報告
調查結果 認定國內產業損害不致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案件訊息
中文訊息:
97-04-10 經濟部貿委會就「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請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第Ⅰ型、第Ⅱ型卜特蘭水泥暨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繼續課徵案」決議無明顯證據顯示我國產業之損害將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97-03-04 「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暨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是否繼續課徵案」產業損害調查資料
97-02-29 公告就「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暨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是否繼續課徵案」舉行聽證
96-12-13 貿委會辦理「菲、韓卜特蘭水泥及熟料反傾銷落日檢討案」實地訪查
96-09-26 貿委會就「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暨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是否繼續課徵案」產業損害調查問卷回復期限,展延至96年9月26日止
96-08-13 本會為進行「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暨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是否繼續課徵案」產業損害調查,請生產廠商、進口商、購買者及國外生產商(或出口商)下載並於9月17日前填復相關調查問卷
96-05-11 經濟部就「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暨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是否繼續課徵一案」,通知利害關係人展開產業損害調查(發文字號:96年5月11日經授調字第09600014440號函)
英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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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100057 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 Tel: (02)2351-0271 | Fax: (02)2351-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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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9-06  瀏覽人數:6,19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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