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案件類別 | 經濟部調查情形 | 財政部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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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調查 II
經濟部調查情形:
調查結果:認定國內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財政部處理情形:
自114.03.18起至119.03.17止,依核定稅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中國大陸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為38.11%,韓國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為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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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 認定國內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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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4.03.18起至119.03.17止,依核定稅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中國大陸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為38.11%,韓國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為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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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落日調查 I
經濟部調查情形:
調查結果:認定國內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財政部處理情形:
自108.08.29 起至113.08.28 止,按核定稅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中國大陸廠商38.11%,韓國廠商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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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 認定國內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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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8.08.29 起至113.08.28 止,按核定稅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中國大陸廠商38.11%,韓國廠商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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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調查
經濟部調查情形:
初步調查結果:認定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 最後調查結果:認定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
財政部處理情形:
追溯自102.08.15(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之起算日)起課徵5年,稅率為:中國大陸具結廠商除外之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38.11%,韓國廠商26.53%〜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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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調查結果: 認定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 最後調查結果: 認定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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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自102.08.15(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之起算日)起課徵5年,稅率為:中國大陸具結廠商除外之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38.11%,韓國廠商26.53%〜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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