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調會對中國大陸毛巾產品反傾銷落日調查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發布日期|106-11-24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貿調會)於本(106)年11月24日上午召開第87次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王美花次長主持,會中針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之毛巾產品於第1次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已屆滿5年後是否應第2次繼續課徵之落日調查案,審議產業損害調查結果,作成我國產業之損害將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之認定。
財政部前於95年6月1日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之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5年,經第1次落日調查後,自100年12月20日起繼續課徵反傾銷稅5年至105年12月19日,稅率均為86.6%至204.1%。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於第1次繼續課徵屆滿前檢具申請書向財政部申請第2次繼續課徵反傾銷稅,該部於105年11月30日公告進行本(第2)次落日調查並請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調查。
本次落日調查案業經財政部認定傾銷將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現由貿調會依調查所得相關資料,發現100年12月20日起繼續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之涉案貨物課徵反傾銷稅後,涉案貨物仍維持一定比例出口至我國,惟因其價格持續為市場高價,尚不致影響我國同類貨物售價,我國產業狀況持續改善,顯示課徵反傾銷稅的效果。另外目前國際毛巾市場前景不確定,加上中國大陸涉案貨物國內市場的競爭激烈及其出口量被迫減少,亟需加強去化原已過剩的產量並另尋出口市場,因而可能再度大量出口低價涉案貨物至我國。再者目前國內毛巾產業大部分仍以代工及協同營運模式生產,如再次面臨低價競爭,產業迫於維持一定的生產量以回收投資,恐將再次被迫降價與中國大陸涉案貨物競爭,使我國產業再度受到損害,貿調會因而認定我國毛巾產業之損害將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該案涉案貨物為方巾、浴巾、枕巾、毛巾、毛巾被、餐巾、茶巾、床巾、腳踏布及桌巾等棉質毛巾織物及類似毛圈織物製品,與未漂染、未印花、未繡花等毛巾疋布、成品、半成品(總稱毛巾產品)。主要用於清潔、盥洗及廚房使用。涉案貨物之稅則號別及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為6302.60.00 及6302.91.00,進口關稅稅率為10.5%。
貿調會另表示,該案後續將由經濟部將上述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並由該部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該案之產業損害調查報告公開版可於本年12月25日起至該會網站(網址:www.moeaitc.gov.tw)「調查案件」項下之「調查報告」下載。
發言人:貿調會阮全和副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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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貿調會調查組梁明珠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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