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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貿委會公告就中華民國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申請對自美國進口之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舉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公聽會定結果
發布日期|89-01-06
事由:公告本會就中華民國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申請對自美國進口之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舉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公聽會。

依據:貿易法第十九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二十條,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財政部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財關字第○八八○五五○○七三號函。

公告事項:

一、產業損害最後調查:關於中華民國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申請對自美國進口之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經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第八十六次委員會議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本會配合上開認定繼續就產業損害部分進行最後調查。

二、涉案產品說明:
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英文名稱為Dynamic RandomAccess Memory,簡稱DRAM,海關進口稅則號別及商品標準分類號列為八五四二‧一九‧九○‧二○(八十六年七月之前為八五四二‧八○‧九○‧一○); 八五四二‧一九‧一○‧○○;八四七三‧二一‧○○;八四七三‧二九‧○○;八四七三‧三○‧一○;八四七三‧三○‧二一;八四七三‧三○‧二九;八四七三‧五○‧一○;八四七三‧五○‧二○;八四七三‧五○‧九○;八五二九‧九○‧六○ ;八四七三‧四○‧九○;八五二九‧九○‧九○。

三、公聽會:
本會為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進行本案產業損害最後調查,除已函請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提供相關資料外,為便利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能充分表達立場及提供意見,特舉行左列公聽會: 
(一)時間:八十九年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整。
(二)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一號台北國際會議中心二O一EF室。
(三)主持人:陳委員添枝。
(四)主要程序: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指定相關人員報告本案處理原則及調查進度後,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最後請調查工作小組成員發問。
(五)選任代理人: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委任代理人出席公聽會。
(六)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所得享有之權利: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出席公聽會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為便於行政作業,請擬出席公聽會之人員,於八十九年一月十一日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出席者職稱及姓名、聯絡電話,並註明是否欲於會中陳述意見等,傳真或寄達本會(傳真號碼:(○二)二七二五二九○八或二七二五一二七四,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三三三號國際貿易大樓八○九室,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調查組)
(七)公聽會之程序會議:登記於會中陳述意見者,請於公聽會召開前三十分鐘抵達會場,俾排定發言人數、發言順序及發言時間,並提供經其簽名或蓋章之發言內容書面資料及其摘要正本乙份、影本十五份。
(八)缺席公聽會之處理:缺席公聽會並不因此而影響其對本案表達意見之權益,缺席之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如有意見,可於會後七日內即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前儘速以傳真或書面資料寄達本會,以利於調查時限許可下納為調查參考。
(九)公聽會以中文進行,如欲使用外國語言陳述意見,請自備中文翻譯員。
(十)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會(O二)二七五八九五六六轉五二七。 四、本案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名稱及其地址如下列附檔。
相關檔案
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名稱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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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100057 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 Tel: (02)2351-0271 | Fax: (02)2351-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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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11-15  瀏覽人數:6,44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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