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菲律賓、韓國進口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暨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是否繼續課徵案」產業損害調查資料
發布日期|97-03-04
一、調查資料:
(一)涉案產品說明: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暨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英文名稱為Type Ⅰ and Type Ⅱ of Portland Cement and of its Clinker,第Ⅰ型又稱普通水泥,適用於無特殊要求之一般建築、工程使用;第Ⅱ型又稱平熱水泥或中熱水泥,適用於水庫工程、巨積混凝土、道路舖裝、碼頭及柱樑建築等,我國海關進口稅則號別為2523.29.90及2523.10.90。
(二)國內同類貨物說明:國內生產之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及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在原料、生產設備及製程方面與涉案產品相同,在國內市場上具相互替代與競爭關係,故國內生產與涉案進口之卜特蘭水泥第Ⅰ型、第Ⅱ型及其第Ⅰ型、第Ⅱ型熟料為同類貨物。
(三)國內產業範圍: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生產廠商。
(四)卜特蘭水泥及熟料相關進口數量及相對量(參閱表1)。
(五)卜特蘭水泥及熟料相關價格(參閱表2)。
(六)國內水泥及熟料產業相關經濟因素趨勢(參閱表3)。
(七)菲律賓、韓國水泥及熟料產業相關資料(參閱表4)。
二、前項調查資料得依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所提供之證據或資料作必要之修正。
三、產業損害調查認定之作成,係由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委員,本其學養及客觀超然立場,以合議制方式進行審議,並經全體委員1/2以上出席,出席委員1/2以上同意。委員會成員除主任委員由經濟部部長兼任,4位委員為政府相關部會副首長兼任外,其餘10位委員則由對產業、經貿、財稅及法律方面富有研究與經驗之專家學者兼任。
四、有關委員簡介、反傾銷法規及案件調查相關訊息等已分別張貼於下列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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