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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本部就「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之甲醛合次硫酸氫鈉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自99年10月5日展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並蒐集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之相關資訊
發布日期|99-10-05
旨揭案件財政部於本(99)年10 月1日公告確有傾銷情事之最後認定,並於本年10 月1日台以財關字第09905908622號函通知本部就該傾銷是否損害我國同類貨物產業作成最後認定。本部爰依據貿易法第19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第14條辦理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調查期限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之翌日即本年10月5日起40日內作成認定,必要時得予延長二分之ㄧ。另依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本部為上開之調查,應交由本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簡稱貿委會)為之。本部貿委會業於本年9月21日以貿委調字第09900026420號函寄送調查問卷在案,回復期限至本年10月8日止。另將擇期舉行聽證,必要時派員實地訪查,進行上述調查程序時將由本部貿委會另行通知。

本部為提供財政部依據實施辦法第16條第2項斟酌課徵反傾銷稅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之諮詢意見,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就課稅對受害產業與上下游產業成本、獲利及就業之影響,課稅對最終產品價格及使用者選擇產品之影響,課稅對貿易及市場競爭之影響等事項如有意見,請隨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本部貿委會,如有須保密者亦請於適當處加註「機密」字樣,寄送地址:台北市10483中山區松江路317號8樓;電子郵件帳號:itc@mail.moeaitc.gov.tw。

洽詢方式:本部貿委會
電話號碼為(02)25066670,分機516(謝愛玲)或504(梁科長明珠)。
傳真號碼為(國碼為886):(02)25029557
網址:http://www.moeai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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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9-13  瀏覽人數:6,23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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