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進口之高密度及線性低密度聚乙烯採行進口救濟措施調查案」產業損害調查資料
發布日期|103-01-27
一、調查資料:
(一)輸入貨品說明:
1.高密度聚乙烯(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簡稱HDPE)
(1)品質:原生料(virgin)
(2)規格:熔融指標(MI):0.07~24 g/10min;比重大於或等於0.94
(3)用途:購物袋、帆布、沙拉油桶、飲用水管、搬運箱等
(4)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3901200000,進口關稅稅率為2.5%
2.線性低密度聚乙烯(Linear Low Density Polyethylene;簡稱LLDPE)
(1)品質:原生料(virgin)
(2)規格:熔融指標(MI):1~21 g/10min;比重小於0.94
(3)用途:食品包裝袋、超大型水桶、家用器具等
(4)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3901100010,進口關稅稅率為2.5%
(二)國內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與輸入貨品同。
(三)國內產業範圍: HDPE及LLDPE二項產品之調查範圍均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HDPE及LLDPE相關進口數量及相對量表(分別參閱表1-1及表1-2)。
(五)HDPE及LLDPE相關價格表(分別參閱表2-1及表2-2)。
(六)國內HDPE及LLDPE產業相關經濟因素趨勢表(分別參閱表3-1及表3-2)。
二、前項調查資料得依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所提供之證據或資料作必要之修正。
三、產業損害調查認定之作成,係由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委員,本其學養及客觀超然立場,以合議制方式進行審議,並經全體委員1/2以上出席,出席委員2/3以上同意。委員會成員除主任委員由經濟部次長兼任,4位委員為政府相關部會副首長兼任外,其餘8位委員則由具有產業、經貿、財稅及法律方面之專家學者兼任。
四、有關委員簡介、進口救濟法規及案件調查相關訊息等已分別張貼於下列網址:
http://www.moeai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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