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委會辦理「合一紙業有限公司申請停止對日本進口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調查最新進展
發布日期|91-09-27
貿委會表示,進口商合一紙業有限公司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4條第1項規定,於90年11月向財政部主張對日本進口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課徵原因已消滅,申請停止課徵。財政部於91年7月11日公告進行課徵原因有無消滅或變更之調查,並移請經濟部貿委會進行產業損害調查。貿委會業於8月5日公告展開產業損害調查及蒐集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相關意見,規劃於3個月內﹙91.09.26﹚進行問卷調查,6個月內﹙92.01.09﹚揭露基本事實及舉行聽證,8個月內﹙92.02.27﹚召開委員會作成產業危害有無消滅或變更之認定,全案依規定將於9個月內﹙92.04.29﹚完成調查認定。
貿委會表示,87年10月31日台灣區造紙工業同業公會向財政部申請對自日本及印尼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反傾銷稅,經財政部認定,印尼涉案廠商之傾銷差額係屬微小,故停止對其調查。嗣財政部公告自89年7月20日起,對自日本進口之銅版紙依日本涉案廠商之不同,課徵8.21%至44.58%之反傾銷稅,課徵期間為5年。
貿委會為進行情勢變更檢討案件產業損害調查,已研訂「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情勢變更檢討案件產業損害調查暫行作業規範」,作為進行調查作業及實體調查事項等之依據。相關調查進度及產業損害調查問卷等訊息請上貿委會網站查詢:http://www.moeai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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