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延長對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產製進口之碳鋼鋼板反傾銷案產業損害最後調查期間
發布日期|106-01-04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基於處理調查相關資料之需要,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8條之規定,公告「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產製進口碳鋼鋼板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暨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最後調查延長調查期間二分之一至106年1月27日止。
貿調會發言人:副執行秘書阮全和
聯絡電話:02-25066670分機102;行動電話:0910-925155
電子信箱:chjuan@moea.gov.tw
新聞聯絡人:高金鈴
聯絡電話:02-25066670 分機516;行動電話:0912-837052
電子信箱:clkao@moea.gov.tw
點閱數: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