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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貿委會決議「利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停止對自日本進口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案」無具體事證證明課徵原因業已消滅或變更
發布日期|92-12-05
一、經濟部貿委會於12月5日召開第43次委員會議,由經濟部陳次長瑞隆主持。會中就利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停止對自日本進口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討論。該案經討論後決議:本案經調查我國H型鋼產業損害情形,發現自88年12月10日對自日本進口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後,由日本H型鋼進口數量、對國內同類貨物價格之影響及國內產業各項經濟因素等指標顯示,其所受損害程度確有改善,足證課稅效果。復由市場競爭狀況、日本H型鋼潛在之進口情形及其對國內產業影響之分析顯示,若停止課徵反傾銷稅,日本H型鋼將再度以低價大量進口,並導致國內產業損害繼續或再發生。本案產業損害調查結果,尚無具體事證證明課徵原因業已消滅或變更。

二、貿委會指出,前項調查結果係基於如下之理由:
(一)課徵反傾銷稅後產業損害程度確有改善,惟仍處於易受傾銷損害之狀態:課徵反傾銷稅後日本進口量雖大幅降低,惟仍維持一定進口量,以保有經銷管道。進口貨CIF價格自88年我國展開反傾銷調查後亦大幅降低,期能於課徵反傾銷稅後仍有與國產品進行價格競爭之空間。國內產業狀況顯示,國內市場占有率已大幅提升,內銷價格可反映廢鋼原料成本而與其呈一致方向之變動,獲利狀況亦獲得改善,顯示課稅已有效果;惟在國內需求無顯著提升下,致國內產業生產量及內銷量亦無法成長,產能利用率無法提升,投資報酬率仍然偏低,必須外銷以去化產能,顯見國內產業仍處於易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後之傾銷重現而受損害狀態。
(二)停止或變更課徵反傾銷稅後,國內產業損害可能繼續或再發生:在國內市場競爭方面,未來仍將維持供過於求及價格競爭之狀況。在潛在進口方面,日本H型鋼近年來設備產能約為700萬公噸,91年閒置產能仍達150萬公噸,產能嚴重過剩。另由我國、美國因產業遭受損害而相繼對其課徵反傾銷稅來看,日本有以傾銷手段來解決產能過剩問題之可能。其次,日本將持續出口政策以調節過剩產能,並仍有再度搶攻我國市場之企圖。此外,我國關稅稅率將於93年降為零,對日貨之進口將更具吸引力。以上顯示,日本H型鋼潛在進口相當高。 若停止或變更課徵反傾銷稅,日本H型鋼將再度以低價大量進口,引發進口品與國產品之價格競爭,使得經營環境不佳之國內產業,面臨再次減價銷售,無法反映製造成本,產銷失調之不利影響將再度重現。

三、本案後續將由經濟部將上開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提交關稅稅率委員會議審議後,決議是否停止課徵反傾銷稅,並通知利害關係人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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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11-15  瀏覽人數:6,44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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