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延長「對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案」之產業損害初步調查期間
發布日期|111-06-09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貿調會)基於處理調查相關資料之需要,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2條及第18條之規定,公告「台灣區玻璃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延長調查期間二分之一至111年7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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