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委會決議「波、俄及韓H型鋼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國內H型鋼產業已無損害且不致因停止課徵而再發生
發布日期|93-05-13
一、經濟部貿委會於5月13日召開第45次委員會議,由經濟部陳次長瑞隆主持。會中就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波蘭、俄羅斯及韓國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屆滿五年後繼續課徵案進行討論決議:
(一)本案調查結果為國內H型鋼產業已無損害,且前案傾銷行為對國內H型鋼產業所造成之損害,將不致因停止對波蘭、俄羅斯及韓國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
(二)為避免國外H型鋼進口擾亂國內市場秩序,將繼續監視國外H型鋼進口狀況,一旦有異常情形發生,將依申請或依職權發動反傾銷調查。
二、貿委會指出,前項調查結果係基於如下之理由:
(一)課徵反傾銷稅後國內產業已無損害對波蘭、俄羅斯及韓國進口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後,國內產業狀況顯示國內市場占有率已大幅提升,內銷價格可反映廢鋼原料成本,且其漲價幅度已遠超過製成品成本之成長率,獲利狀況大幅成長;此外,產能利用率提高,存貨量減少。以上顯示課徵反傾銷稅具效果,國內H型鋼產業狀況已獲顯著改善,因此國內H型鋼產業已無損害。
(二)國內產業損害不致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財政部業就傾銷情事作成不致因停止對波蘭、俄羅斯及韓國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而再度發生之認定,據此國內產業損害不論是否再發生,與傾銷間之因果關係已不復存在。因此前案傾銷行為對國內H型鋼產業所造成之損害,將不致因停止對波蘭、俄羅斯及韓國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
三、本案後續將由經濟部將上開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財政部將於接獲通知之翌日起十日內併傾銷調查認定結果,提交關稅稅率委員會議審議後,決議是否停止課徵反傾銷稅,並通知利害關係人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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