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延長對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案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期間
發布日期|112-03-24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貿調會)基於處理調查相關資料之需要,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8條之規定,公告「台灣區玻璃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最後調查延長調查期間二分之一至112年4月19日止。
貿調會發言人:副執行秘書邱光勛
聯絡電話:02-25066670分機101;行動電話:0910-925155
電子信箱:gschiou@moeaitc.gov.tw
新聞聯絡人:林科長馨山
聯聯絡電話:02-25066670分機513;行動電話:0928-672400
電子信箱:sslinbob@moeaitc.gov.tw
點閱數: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