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延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之產業損害初步調查期間
發布日期|112-06-29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貿調會)基於處理調查相關資料之需要,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2條及第18條之規定,公告「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延長調查期間二分之一至112年7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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