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委會就「日本H型鋼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決議國內H型鋼產業已無損害且不致因停止課徵而再發生
發布日期|94-02-21
一、經濟部貿委會於2月21日上午召開第47次委員會議,由該會主任委員經濟部何部長美玥主持。會中就「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日本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繼續課徵案」產業損害調查結果進行討論,決議:
(一)本案經調查我國H型鋼產業損害情形,發現88年12月10日起對自日本進口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後,由日本H型鋼進口數量、對國內同類貨物價格之影響及國內產業各項經濟因素等指標顯示,國內H型鋼產業已無損害;且國內H型鋼產業將不致因停止對日本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損害。
(二)為避免國外H型鋼進口擾亂國內市場秩序,將繼續監視國外H型鋼進口狀況,一旦有異常情形發生,將依申請或依職權發動反傾銷調查。
二、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反傾銷稅課徵滿5年,其經調查認定傾銷事實已不存在且國內產業已無損害,或傾銷及損害不致因停止課徵而再發生者,應停止課徵。貿委會指出,前項「國內H型鋼產業已無損害;且國內H型鋼產業將不致因停止對日本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損害」調查結論主要係基於如下之理由:
(一)課徵反傾銷稅後國內產業已無損害涉案日本產品於我國市場之占有率已由88年之4.0%大幅下降至93年前2季之0.1%;價格雖仍較國產品售價低,惟因數量少,價格影響已屬有限。國內2家生產廠商有效產能利用率、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內銷價93年前2季較88年大漲9成,而同期間製造成本漲幅僅約6成。其結果使得國內產業營業利益93年僅前2季即超過歷年整年之水準,且體質亦已獲大幅改善。顯見國內H型鋼產業已無損害,且非處於易受損害之狀態。
(二)國內產業損害不致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 93年起日本H型鋼需求增加,價格大幅上漲,生產過剩之情況改善,出口大幅衰退。預計未來需求應不致大幅衰退,不易發生生產過剩情況,內銷價格應可維持相當之水準。又近年來中國大陸、韓國及香港等已成為日本主要出口對象,日本出口至該等地區之比率接近9成,且該等地區均未對日本採取反傾銷措施。以上顯示日本H型鋼低價出口至我國之潛在可能性已降低。此外,如前所述國內產業非處於易受損害之狀態,且國內H型鋼市場需求未來應不致大幅衰退。綜上所述,國內H型鋼產業損害,將不致因停止對日本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
三、本案後續將由經濟部將上開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財政部將於接獲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併傾銷調查認定結果,提交關稅稅率委員會議審議後,決議是否停止課徵反傾銷稅,並通知利害關係人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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