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委會就中華民國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申請對自美國進口之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課徵反傾銷稅暨保留申請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之權利案,展開產業損害初步調查及舉行意見陳述會
發布日期|88-04-30
主旨:公告本會就中華民國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申請對自美國進口之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課徵反傾銷稅暨保留申請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之權利案,展開產業損害初步調查及舉行意見陳述會。
依據:貿易法第十九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暨財政部八十八年四月十六日台財關第八八二0一六一九六號函。
公告事項:
一、產業損害初步調查:關於中華民國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申請對自美國進口之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課徵反傾銷稅暨保留申請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之權利案,本會業依財政部八十八年四月十六日台財關第八八二0一六一九六號函,自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日起進行產業損害初步調查。
二、涉案產品說明: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英文名稱為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簡稱DRAM,海關進口稅則號別為八五四二.一九.九0.二0.(八十六年七月之前為八五四二.八0.九0.一0);八五四二.一九.一0.00;八四七三.二一.00;八四七三.二九.00;八四七三.三0.一0;八四七三.三0.二一;八四七三.三0.二九;八四七三.五0.一0;八四七三.五0.二0;八四七三.五0.九0;八五二九.九0.六0;八四七三.四0.九0;八五二九.九0.九0。
三、意見陳述會:本會除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就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所提資料,參酌其他可得之相關資料審查外,為便利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能充分表達立場及提供意見,特舉行左列意見陳述會: (一) 時間:八十八年五月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 地點:台北市松壽路二號,台北凱悅大飯店一樓嘉賓廳。 (三) 主持人:陳委員添枝。 (四) 擬出席意見陳述會者,請於八十八年五月六日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出席者職稱及姓名、聯絡電話,並註明是否欲於會中陳述意見等,傳真或寄達本會(傳真號碼:(0二)二七二五二九0八或二七二五一二七四,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三三三號國際貿易大樓八0九室,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調查組),如有書面意見及資料亦請一併提供。 (五) 本會得視欲於會中陳述意見者人數多寡,排定發言人數、發言順序及發言時間。 (六) 意見陳述會以中文進行,如欲使用外國語言陳述意見,請自備中文翻譯員。(七)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會(0二)二七五八九五六六轉五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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