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委會就「日本銅版紙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決議國內銅版紙產業損害將因停止課徵而繼續或再發生
發布日期|94-12-05
一、經濟部貿委會於本(94)年12月5日上午召開第49次委員會議,會中就「台灣區造紙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日本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屆滿5年後繼續課徵案」產業損害調查結果進行討論,決議:本案經調查我國銅版紙產業損害情形,若停止對自日本進口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由日本銅版紙進口趨勢,以及該進口對我國同類貨物市場價格及對我國產業可能造成之影響分析顯示,損害我國產業將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二、貿委會表示,造紙公會於87年10月31日向財政部申請對自日本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經財、經兩部完成調查認定後,財政部於89年7月20日起對自日本進口之銅版紙依個別廠商課徵8.21%至44.58%之反傾銷稅,課徵期限5年。本案造紙公會於93年10月15日檢具申請書向財政部申請繼續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於本年7月26日通知經濟部,傾銷調查結果:「基於日本涉案廠商於調查期間仍繼續對我傾銷,且傾銷差率有擴大跡象,我如停止對自日本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涉案貨物將可能繼續對我傾銷。」
三、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反傾銷稅課徵之日起滿5年,應停止課徵。但經調查認定傾銷及損害將因停止課徵而繼續或再發生者,不在此限。貿委會指出,前述「若停止對自日本進口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損害我國產業將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之調查結論主要係基於如下之理由:
(一)如停止課徵反傾銷稅,日本銅版紙進口量將再度增加:日貨於課稅期間輸往我國之銅版紙雖不超過其出口量之1.5%,惟同期間我國仍為日本塗佈紙之主要出口市場,而塗佈紙機透過製程改善,即可轉換生產較高利潤之銅版紙,若停止課稅,日貨將再增加A2品級出口與國產品競爭以擴張其市占率。又企業為追求利潤,必調降存貨量以提高現金週轉率,因此日本會選擇位置接近、零關稅、經濟成長相對較高及停課反傾銷税後具成本優勢之我國為出口標的。若日本回復至89年存貨量占生產量之比,則須去化之庫存量已達課稅前損害我國產業之進口數量水準。
(二)如停止課徵反傾銷稅,日貨進口價格將回復至課稅前之低價,對國產品內銷價造成不良影響:課稅期間日貨A2品級銅版紙每公噸進口 C.I.F.價格僅略高於國產品。國內生產廠商生產銅版紙有相當大比例屬A2品級,產業已接近全能生產,若停止課稅,國產品將同時面臨與日貨A2品級及其他國家進口品之雙重競價壓力,在相同的通路下,國產品將被迫降價因應。又財政部認定日本王子製紙傾銷差率仍擴大,故未來如停止課稅,日貨將回復課稅前以低價A2品級奪回市場;至未進口者,亦將復以低於國產品售價方式進口,致對國產品內銷價格造成不利影響。
(三)如停止課徵反傾銷稅,日本銅版紙進口將再度損害我國產業:如停止課稅,日本將選定地域接近、零關稅、經濟成長較高且停課反傾銷稅具成本優勢之我國增加出口,加上財政部認定:「我如停止對自日本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涉案貨物將可能繼續對我傾銷」,致其進口將回復至課稅前低價銷售將使國產品隨之被迫降價與日貨競爭,進而影響我產業產銷及獲利狀況,使我國銅版紙產業再度受到損害。
四、本案後續由經濟部將上開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財政部於接獲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併傾銷調查認定結果,提交該部關稅稅率委員會議審議,決議是否停止課徵反傾銷稅,並通知利害關係人及公告。
點閱數: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