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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113年08月30日  第 1054 期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純電動車平衡稅調查持續進行中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純電動車平衡稅調查持續進行中
  依據媒體報導,歐盟本(2024)年8月20日揭露一項草案,擬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純電動車(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BEVs)課徵確定平衡稅,其中特斯拉的稅率為9%,比亞迪(BYD)為17.0%,吉利(Geely)為19.3%,上汽集團(SAIC)為36.3%,其餘廠商稅率為36.3%,前述稅率均較初步稅率略降。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前於本年6月12日預先公布將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純電動車徵收臨時平衡稅;嗣後與中國大陸當局的諮商未能達成有效解決方案後,自7月5日起課徵為期4個月的臨時平衡稅(請參閱週報第1010期)。而當時執委會表示臨時平衡稅透過擔保方式徵收,只有在課徵確定平衡稅時才會實際徵收。本案執委會於去(2023)年10月公告依職權展開調查(請參閱週報第1044期)。
  該案於本年7月4日公布之初步調查報告摘要如下。首先,有關遴選抽樣廠商方面,此次執委會並未選用出口至歐盟數量最大之廠商。執委會指出反補貼基本法第27條並未規定抽樣要選出口量最大者,也未規定選擇標準,故執委會擁有最後決定權。本案執委會考量之抽樣標準除出口量外,亦包括(1)在不同市場區隔銷售之車型多樣性;(2)集團或公司可能獲得補貼計畫(potential eligibility of the schemes)之代表性;(3)包括閒置產能在內之整體產能。對於中國大陸指摘該抽樣未包含特斯拉,而僅選陸企3集團為抽樣廠商係歧視中國大陸廠商一節,執委會於報告中解釋:(1)部分抽樣廠商已與歐盟車廠進行合資企業,(2)不論是否為外資,最後調查結果將適用所有出口商,(3)願意參加抽樣之廠商中有中國大陸獨資也有合資企業。
   有關損害之虞認定方面。執委會於報告指出,歐盟產業必須提高銷售量以消化其大量投資,並維持轉型期間之競爭力。而中國大陸純電動車在成長中之歐盟市場迅速取得市占率,歐盟產業市占率因而下降,此將造成歐盟產業之損失。另資料來源顯示,中國大陸閒置產能超過50%,但仍持續增建工廠。此外,中國大陸公司公開表示對於出口歐盟很有興趣,並可依歐盟規格生產。而由於中國大陸第3大出口市場美國已採行301條款等措施進行防堵,另土耳其及印度也採行提高關稅措施,使得目前未採行貿易救濟措施之歐盟市場對中國大陸極具吸引力。
   有關中國大陸補貼措施方面,歐盟針對下列計畫進行調查,包括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國有商業銀行提供優惠融資;資助(補助金)計劃;以有利於純電動汽車生產商的信貸措施方式提供直接現金補助和其他相關支持計劃;技術、創新和研發補助金;由國家資助或政府以其他方式鼓勵的股權投資;政府以低於適當報酬的價格提供商品、服務和土地使用權;政府以低於適當報酬的方式提供電池及其原料投入(即磷酸鋰);透過免稅和減稅計劃放棄稅收;為純電動車生產商提供免消費稅等。其中有關中國大陸之促進新能源車應用之財政補貼政策,與中國大陸政府和其他利害關係方聲稱該補貼旨在讓消費者受益的說法相反。執委會調查認為該計劃旨在透過國家資源的支出來增加國內生產商的銷售額,即該計劃旨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並且專門針對新能源汽車生產商,而不是消費者。
   中國大陸已於本年8月9日針對歐盟對其純電動車課徵臨時平衡稅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另從本年6月以來中國大陸已發起對自歐盟進口豬肉展開反傾銷調查、對乳製品展開平衡稅調查。
  最後認定將在臨時平衡稅採行4個月後即本年10月30日公布於歐盟公報。

資料來源: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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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1-13  瀏覽人數:6,59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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