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案」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之基本事實資料
發布日期|108-08-06
一、調查資料:
(一)涉案貨物之名稱、範圍、成分及用途:300系不銹鋼冷軋鋼品,包括鋼捲及鋼板 (SUS 300 series 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cold-rolled《cold-reduced》, whether in coils or sheets),主要包括SUS301、304、304L、316、316L及321等,及其他對應規格產品,包括所有寬度,而厚度小於4.75公厘者。詳見財政部108年7月12日台財關字第1071014880號公告。
(二)所涉現行海關進口稅則貨品分類號列:7219329011、7219329012、7219329019、7219339011、7219339012、7219339019、7219349011、7219349012、7219349019、7219359011、7219359012、7219359019、7220209011、7220209012、7220209019等15項。
(三)國內同類貨物說明:與涉案貨物同。
(四)調查產業範圍: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東盟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五) 300系不銹鋼冷軋鋼品相關進口數量及相對量表(參閱附件之表1)。
(六) 300系不銹鋼冷軋鋼品相關價格表(參閱附件之表2)。
(七) 300系不銹鋼冷軋鋼品產業相關經濟因素趨勢表(參閱附件之表3)。
(八)中國大陸不銹鋼冷軋鋼品(未分系別)相關資料表(參閱附件之表4)。
二、前項調查資料得依利害關係人所提供之證據或資料作必要之修正。
三、產業損害調查認定之作成,係由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委員,本其學養及客觀超然立場,以合議制方式進行審議,並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委員會成員除主任委員由經濟部次長兼任,4位委員為政府相關部會副首長兼任外,其餘8位委員則由具有產業、經貿、財稅及法律方面之專家學者兼任。
四、有關平衡稅法規及案件調查相關訊息等已分別張貼於下列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50034
https://www.moeaitc.gov.tw/ITC/main/case/wfrmExamineCase.aspx?menu_id=44&caseid=89
相關檔案
財政部108年7月12日台財關字第1071014880號公告
300系不銹鋼冷軋鋼品平衡稅案-產業損害調查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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