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宗特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過氧化苯甲醯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調查基本事實資料
發布日期|110-12-29
一、依據本會110年12月16日貿委調字第11000023350號公告之公告事項十辦理。
二、調查資料:
(一)涉案貨物名稱及範圍:供工業用含量純度為70%~80%之過氧化苯甲醯(Benzoyl Peroxide)產品,惟不包含供食品用、試藥用、藥品用等用途者。
詳見財政部110年3月10日台財關字第1101006265號公告。
(二)參考貨品分類號列:2916.32.10.00.9,現行第1欄進口關稅為5%。
(三)國內同類貨物說明:與涉案貨物同。
(四)調查產業範圍:育宗特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過氧化苯甲醯相關進口數量及相對量表(請參閲附件之表1)。
(六)過氧化苯甲醯相關價格表(請參閲附件之表2)。
(七)我國過氧化苯甲醯產業相關經濟因素趨勢表(請參閲附件之表3)。
(八)中國大陸過氧化苯甲醯產業相關資料(請參閲附件之表4及表4-1)
三、前項調查資料得依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所提供之證據或資料作必要之修正。
四、產業損害調查認定之作成,係由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委員,本其學養及客觀超然立場,以委員會議進行審議,並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委員會成員除主任委員由經濟部次長兼任,4位委員為政府相關部會副首長兼任外,其餘9位委員則由具有產業、經貿、財稅及法律方面之專家學者兼任。
五、有關反傾銷法規及案件調查相關訊息等已分別張貼於下列網址。
相關檔案
財政部110年3月10日台財關字第1101006265號公告
過氧化苯甲醯落日調查(II)案--產業損害調查基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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